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江西省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南昌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青山湖區(qū)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具備的條件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區(qū)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1.青山湖區(qū)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2.持有青山湖區(qū)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地市戶籍人員;
3.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在我區(qū)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4.駐區(qū)部隊的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人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所規(guī)定的學歷條件,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以上所指的學歷應是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持港澳臺學歷和國(境)外學歷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人應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或者《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申請人應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fā)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對外漢語和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五)暫不受理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度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
(六)下列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依法不予認定:
1.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人員。
2.依據(jù)《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被撤銷教師資格,自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員。
3.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fā)〔2020〕14號),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人員。
二、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即:我區(qū)可受理戶籍、居住證在青山湖區(qū)且取得《教師法》規(guī)定的合格學歷的申請。
港澳臺居民在我區(qū)居住或學習,可在我區(qū)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駐我區(qū)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可在我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一)網上報名
1.申請人在本人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網上辦事”欄目下“在線辦理”,進行實名注冊和網上申報。
第一階段網報時間:2025年3月28日8:00-4月7日17:00;網報對象為: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
第二階段網報時間:2025年6月3日8:00-17日17:00;網報對象為: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且已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人員、參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考試合格且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及其他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
請申請人認真查看每個認定階段的申報條件,務必選擇相應的認定批次申報,不符合第一階段的申報條件但在認定系統(tǒng)中申報的,可能導致第二階段無法申報、認定(區(qū)級認定機構無修改和調整權限),責任由本人自行承擔。
2.申請人網上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注意事項和《個人承諾書》,嚴格遵守誠信承諾,確保信息真實準確。申請人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將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3.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
4.申請人網上報名核驗學籍、學歷時,應通過下載學信網APP進行授權操作(具體操作辦法見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操作手冊”)。
(二)網上辦理確認
1.時間安排
(1)第一階段網上確認時間:
5月30日前完成第一階段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網上確認及體檢等環(huán)節(jié);
(2)第二階段網上確認時間:
6月30日完成第二階段報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現(xiàn)場網上確認及體檢等環(huán)節(jié)。
申報高中(含中職、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縣區(qū)審查確認通過后,報市教育局認定。
2.網上確認提交材料及相關事項
(1)社會人員上傳戶口簿或有效期內居住證原件(身份證和房產證不做為認定依據(jù))。
(2)上傳學歷畢業(yè)證及學信網的學歷在線驗證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上傳普通話證。
(4)申請人國外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5)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6)申請人確認時不能提交的材料,申請人應提交承諾書,寫明補齊材料時限。申請人在承諾時限內補齊應交材料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給予認定。
(7)申請人需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查詢本人教師資格認定情況;另將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QQ、電話、短信等方式,給申請人留言、發(fā)送認定情況,如申請人未及時按認定機構留言提交補充認定材料,逾期視為放棄本次申請認定。
(三)體檢
確認通過后,認定機構工作人員將在QQ群內群號:(群號:764077203)以發(fā)通知方式告知申請人體檢時間和體檢醫(yī)院,根據(jù)《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統(tǒng)一集中進行體檢(體檢表自行正反打印并裝訂好)。
(四)證書郵寄(到付)
1.申報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并認定合格者,證書由我局郵寄(到付)。郵寄(到付)時間待定(具體時間會在教師資格認定QQ群中公布)。
2.申報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在體檢合格后,由南昌市教育局進行復審(復審材料由我局統(tǒng)一提交)并發(fā)證,具體安排以南昌市教育局通知為準。
三、其他事項
1.根據(jù)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yōu)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fā)〔2022〕46號)規(guī)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有效期可延長2年。
2.內地(大陸)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由認定機構統(tǒng)一核查,無需申請人個人提供;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港澳居民可通過認定機構向省教育廳申請用于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3.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xiàn)場確認。因錯過申報、體檢時間、選錯認定機構、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4.教師資格申請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對照處理,或撥打教師認定機構咨詢電話。
四、違規(guī)處理
(一)工作人員違規(guī)違紀處理。對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人員違規(guī)、跨屬地認定教師資格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造成損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申請人違規(guī)違紀處理。對于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和第二十條規(guī)定,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五、其他事項
1.為維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嚴肅性,規(guī)范程序,我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不受理任何社會中介機構代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初審及確認。
2.后續(xù)相關通知及公告將發(fā)布至青山湖教育微信公眾號或QQ群內,請申請人保持關注。因申請人未及時查看相關通知及公告,導致的相關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咨詢電話:0791-88102097。
3.2025年上半年青山湖區(qū)教師資格認定QQ群(群號:764077203),請符合此公告的申請人,認真查閱后按認定學段學科實名申請入群(進群備注改為網報號)。
附件:1.照片粘貼、證書郵寄信息
2.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青山湖區(qū)教育體育局
2025年3月27日